雨山-11 发表于 2018-4-25 08:38:54

201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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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招生计划、专业 \\

招生对象: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


招收专大类细分:


\\ 报名程序 \\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1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考。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初审结果公布

2018年5月4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考生也可于2018年5月4日以后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

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1日-12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

\\ 选拔程序 \\


►初审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

►复试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
考核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考核形式: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初审结果为优秀者不参加笔试。

\\ 资格认定 \\

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考核中的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自主招生资格人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 录取办法 \\

►优惠分值
1.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江苏省15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2.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3. 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省4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4. 关于上海市考生: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上海市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5. 关于浙江省考生: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录取说明
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
5.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801290972、13521147923、182108834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监督电话:010-8233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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